2013年2月1日 星期五

報告輔導長:(五)再一次機會

標題原本是一堆字...我已經想辦法去蕪存菁了。





再給我一次機會

民國九十三年八月,隨著班機在澎湖馬公機場降落,
生平第一次踏上澎湖的土地。目的地是要到當地的裝甲旅報到。
雖然不是初官上任,但卻是第一次到外離島服務,心中難免忐忑。

    當天晚上的晚點名。連長特別要我出來主持,順便讓大家認識一下,
我則是行禮如儀按照程序走,我手拿著點名簿,喊到「陳致明」(化名)時,
隊伍中發出一聲:「明德班!」,當時我怔了一下,繼續若無其事地往下點。
點名結束之後,才去向連上幹部、弟兄詢問,原來「陳致明」是一位回役兵弟兄。

他,九十二年入伍,在新訓中心時,就有一次逾假未歸的紀錄了,因此關了五天的禁閉。
新訓結束後分發到台南某部隊時又因為休假時和朋友花天酒地而逾假未歸,
遭當時的單位依規定移送法辦!最後,判決有期徒刑四個月,得易科罰金。
因此他在家人繳清罰金之後,又再次重新分發回役入營。

    然而,回役之後,他的行為並沒有因為曾經犯下的錯誤而有所改變,
在澎湖的這個新單位又因為逾假累犯,涉足當地不正當場所,
沉溺於賭博性電玩而欠下高額賭債,最後在返台休假時心生畏懼而逾假未歸,
與部隊、家人失去聯繫。直到最後身上僅有的金錢用完了,不得不與家人聯絡求助。
最後,在家人通報部隊之後陪同返營,當時連隊也只得依規
定將陳致明轉送宜蘭礁溪「國軍輔教中心」(明德班)輔訓(現址已移至台中)。

    在了解致明的狀況後,聽說再一個多月他就要回來歸建了,
許多長官都為了他而特別囑咐我:「這傢伙回來以後再撐兩個多月就退伍啦!
你可要好好看住他!」,而我除了連聲說「是!」之外,
也不禁好奇這到底是個甚麼樣的人呢?
這些在一般人心中奉為圭臬的準繩:
對與錯、是與非、恣意放縱的快感和無視規範的下場,對他而言是否存在過?
相信他絕對知道「故意不就職役」的下場。然而在他一意孤行之時,
那些長官幹部的曉以大義、同袍弟兄的叮嚀規勸、家人女友的眼淚和期待
(各位還是孤家寡人的國軍弟兄們很抱歉,但他偏偏就是有女友………囧),
是否曾經閃過他的心中,讓他產生一些遲疑、後悔的念頭?
這些想法一一在我心中浮現,
然而,在投入部隊各個任務後,漸漸的也就鮮少想起了。

    時光飛逝,歲月如梭 (請各位想像眼前飄過四個字:「一個月後」),
先是連上擔任參一的士官在某一天連隊開完會後突然對我說:
「輔仔!致明快要回來囉!」「喔!」這件事又在我心裡竄了出來。
又過了幾天,營輔導長在開完會後,看見我就說:
「你們連的致明就要回來了,要多注意囉!」
緊接著又是其他的長官、連長、連上幹部、弟兄都在提醒著我「他將歸來」的事實,
而且隨著時間的逼近,提起這件事的頻率就越來越高!

    該來的還是要來,終於,「他」回來了。

    記得那是在一個星期四的晚上,當天上午莒光日電視教學結束後
(當時莒光日教育時間是在星期四上午),接著連開了兩個鳥會,直到晚上八點半才結束。
抱著一疊厚厚的資料回到連上,安官一見到我就說:
「報告輔仔!致明回來了!」「嗯!」我看著要處理的文件嘆了口氣:
「叫他到輔導長室吧」。

     見了面,聊天寒暄,感覺他是一個舉止大剌剌,感覺隨性(隨便?)的人,
我試探性的問他在最後僅剩的兩個多月兵役是否還會有逾假逃亡的念頭,
他則是一再不停地強調不會再發生了,
還特別強烈的聲明之前的事件都是因為他營外的朋友
用了各種意想不到的方式留住他,或是一些「不得不」的理由讓他逾假。
看著他輕描淡寫、避重就輕的樣子,我不禁心中暗暗嘆了一口氣:
看來他在經過這一連串的事件和明德班的洗禮之後,
似乎仍感覺不到他有真正反省學到教訓的樣子!接下來的日子我真的要皮扒緊了!

    在眾多長官和弟兄的共同輿論壓力之下,致明倒也安分守己了一陣子。
我原本以為可以就這樣看著他平安退伍,功德圓滿。
想不到,就在所有人都這樣以為的時候,事情還是發生了。

    我記的非常清楚,那是他退伍前二十七天,最後一次的返台假,休假八日。
在他離營之前,不能免俗的還是一大堆長官特別針對他耳提面命的「離營宣教」,
就連我也跟著聽了不少回,耳朵都快長繭了。而他休假離營之後,
直到要收假的前一天也都每天乖乖的按時「安全回報」,
但就在收假當晚,他,還是沒回來,而且從此就失去聯繫。

    家人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因為所有的人都覺得已經將屆退伍的他
應該沒有理由再逾假了,這次逾假肯定是在回程的路上發生了甚麼意外!
部隊長官、連上幹部也是這樣想,但是也只能在隔天超過二十四小時後依規定
發出離營通報,請戶籍地縣市的憲警機關協尋。

    直到第三天,還是一點消息也沒有,大家開始猜測也許發生甚麼不幸的事情了,
直到深夜一點多,手機響起,我反射性的從床上彈起,一看來電顯示「林父」,
馬上接起來,另一頭傳來:「輔仔阿!我係致明阿伊爸爸啦!伊倒蹬來啊啦!」。

    隔天上午九點半的飛機,致明讓爸爸押著回到部隊來,
見到營部長官和連長跟我,只見致明爸爸不斷的鞠躬道歉,彷彿錯的是他一樣,
而致明,站在父親身後一語不發,臉上漠然的表情、閃爍的眼神。
致明的爸爸表示,無論要怎樣處分志明都可以,就是別讓他的孩子被法辦關進牢裡!
然而事與願違!十一點返營,下午兩點半澎湖地區軍事檢察署開庭,四點就聲押獲准了!

    距離致明「光榮退伍」的日子,只剩下十六天。

    記得我帶著致明要離開營區前往軍檢署開庭時,林爸爸拉著我的手,
紅著眼眶不斷鞠躬,連聲拜託,要我一定要在檢察官面前幫致明講好話。
我說:「阿伯啊!這不是我說了算的事啊!」看著他焦急的表情,我都感到難過!
而林爸爸不知道的是,就在一個多小時之前,致明在部隊的監察官約談的時候,
用一臉不在乎的語氣:「反正我剩十幾天就退伍啦!
部隊應該不會法辦我啦!頂多關我禁閉關到退嘛!」
「我這幾天就都在外面跟朋友玩啊!混夜店,打網咖,錢花光了,就回家」,
這些話,致明的爸爸要是聽了,不知會做何感想。

    以往每當我因為各種不同的理由,帶著弟兄到軍檢、地檢或各級法院開庭時,
進到法庭裡看著檢察官、書記官穿著紫領黑袍、藍領黑袍就位,兩旁站著憲兵或法警,
所有人起立的動作,彷彿到了古代的衙門,耳邊突然一聲「升~堂~!」「威~武~!」
驚堂木一拍「啪!」「大膽『刁兵』致明!你可知罪?」
就在等待開庭前,我開始做著白日夢時,發生了一件耐人尋味的事:

    當庭檢察官首先核對被告資料,在翻閱手上的文件時,突然一怔,
抬頭看了看致明,再低頭看看資料,再抬頭盯著致明,再低頭看看資料,
又抬頭看著致明,又低頭看資料。
然後,起身,對著站在訊問席窘迫的致明、以證人身分出庭的我和書記官、憲兵說:
「等一下」,轉身從後側的門走出了法庭,留下眾人面面相覷。

    過了約莫五分鐘,檢察官抱著一本大卷宗回來,喃喃讀著:
九十二年,陳致明,依陸海空軍刑法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職責罪,
判處四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檢察官緩緩抬起頭:  「這個人,是不是你?」

    「是。」
    「我就是那一年起訴你的檢察官你知道嗎?我們這麼有緣阿?」
    「.............」
    聽到這樣的對話,我在證人席整個嚇傻了!腦中「轟」的一聲一片空白!
完了嘛!兩次被法辦開庭在台南跟澎湖,事隔兩年,竟然會是同一個檢察官!

    最後,致明被當庭收押了,連隊也依規定,〝再次〞對致明辦理因案停役,
過了不久就收到判決書,他被判處一年兩個月有期徒刑。在等待執行之前便收押在看守所\
中,而致
明的父母,希望我能陪他們一起去探視在澎湖監獄看守所收押的他。

    這是我第一次進到監獄,宛如電影中的情節:
小小的等候室,大概七、八坪,一個服務台,鐵網中一個小小的窗口,
供人填寫資料、登記證件、檢查要帶給受刑人的物品,
也可以在服務台當場購買一些零食和日常用品轉交給僅以號碼代表的受刑人。
來探監的人們大多帶著茫然的表情、眼神透漏著複雜的情緒。

    致明的父母登記完證件,爸爸在等候室裡坐立不安,頻頻起身踱步,
而媽媽早已紅了眼眶。終於,服務台旁邊的鐵門開了,出來一位獄警,逐一朗聲點名,
當唸到致明的號碼時,我跟致明爸爸、媽媽一起走進「探視室」,裡面是一張櫃台,
隔成一個一個的座位,座位前是一具造型很古舊的米黃色的轉盤式電話,
就放在大理石桌面上。正前方,面對著一層厚厚的防彈強化玻璃,
玻璃後是一片片鐵捲門。突然,聽到鐵捲門的另一頭傳出一聲「就位!」,
獄警「唰唰嘩啦」一聲把鐵捲門打開,頓時間引起一陣騷動!
另一邊,就是一排受刑人,面前也是一支電話。

    於是,隔著防彈玻璃,在獄警的戒護下,兩邊的人們紛紛拿起身前的話筒,
各自懷著異樣的心事,訴說著不同的話題。我看見跟致明一同坐下的受刑人,
有的看起來比致明還年輕,似乎不到二十歲,也有一位竟已白髮蒼蒼,
看來六十上下了,隱約聽到:「爸!我這件案子律師談得怎麼樣了?」
「姊,老爸老媽最近身體還好嗎?」「家裡的事你不要擔心,自己照顧好自己,
小心別被欺負!」這類的對話。

    致明媽媽一見到穿著灰色獄衣的致明,立刻就崩潰了,顫抖著手上拿著電話,
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只是看著致明不停地流淚,而林爸爸也哽咽了。
致明,透過防彈玻璃與雙親對望著,默默無語,我看著他,撇著嘴角,眉頭微蹙,
好像有一點歉疚、有一點無奈、又有一點倔強。林爸爸接過話筒,想要說些甚麼,
欲言又止,最後還是一邊拭淚一邊把話筒交給了我:
「輔仔,你先嘎依供啦!」此時林媽媽早已泣不成聲了。

    我手上拿著話筒,心中百感交集,會面時間是有限制的,
只好硬著頭皮跟致明說一些「過得如何啊?」「自己小心」
「出來以後要好好做人」這種不著邊際的話。

    突然想起:在開庭那天,檢察官在將要結束偵訊之前,
照例要問一句:「被告有沒有甚麼要補充的?」,當時,致明說:
「希望庭上能『再給我一次機會』」,接著憲兵就挨上前來,
手銬、腳鏈上了他的身,把人帶往看守所裡去了,偵查終結。
檢察官也開始整理桌上的資料,就在我準備要離開時,檢察官突然把我叫住:
「輔導長!」


     我怔了一下,轉過身來:「是,請問有甚麼事嗎?」

   「你知道,兩年前我第一次起訴他,最後問他有沒有甚麼要補充的,他說甚麼嗎?」

     我搖了搖頭,檢察官接著說:
   「那時候,他也是說:『我知道錯了,請庭上再給我一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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